自治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发布:新疆信访局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 时间: 2018-12-18 17:12

    根据《关于做好财政部驻新疆专员办2017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处理决定整改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8〕145号)文件精神,指出我单位在2017年预算公开中存在两个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6.2万元。与上年1982.6万元相比,增加2103.6万元,增长10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部门追加2150万元用于新建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联合接访中心项目建设。
    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1(类)03(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3万元;201(类)03(款)08(项)信访事务支出2800.3万元;208(类)05(款)04(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32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64万元;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8万元;211(类)01(款)99(项)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支出2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5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54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57.11 万元。
    二、名词解释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1(类)03(款)01(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201(类)03(款)08(项):指信访事务。
208(类)05(款)04(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1(类)01(款)99(项)指节能环保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