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发布:新疆信访局 来源: 时间: 2020-02-03 20:0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访局,各地、州、市信访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信访办(信访处):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国信明电〔2020〕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经自治区领导同志同意,即日起,自治区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和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各级信访部门要做好宣传,积极倡导群众通过网上投诉和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各地可结合本地疫情和防控要求,自行决定是否停止接待群众来访。停止接待期间,信访干部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自治区信访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