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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 自治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 时间: 2019-12-13 13:12
        根据《关于做好财政部驻新疆专员办2017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处理决定整改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8〕145号)文件精神,指出我单位在2017年预算公开中存在两个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6.2万元。与上年1982.6万元相比,增加2103.6万元,增长10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部门追加2150万元用于新建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联合接访中心项目建设。
        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1(类)03(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3万元;201(类)03(款)08(项)信访事务支出2800.3万元;208(类)05(款)04(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32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64万元;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8万元;211(类)01(款)99(项)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支出2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5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54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57.11 万元。
        二、名词解释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1(类)03(款)01(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201(类)03(款)08(项):指信访事务。
    208(类)05(款)04(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1(类)01(款)99(项)指节能环保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