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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 自治区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 2020-12-25 18:12

    自治区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是自治区信访局下属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充实信访服务中心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拟从全疆选调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管理岗)。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无不良表现记录。

    2.热爱群众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身体健康。

    3.具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管理岗)身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同意转事业管理岗身份。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相关任职回避要求,没有其他不适宜从事信访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

    6.符合岗位设置及报考条件具体要求。

    7.服从选调岗位调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设置及报考条件

    (一)综合文秘岗(1名)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民族不限,性别不限。

    2.具有5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二)组织人事岗(1名)

    1.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汉族,男性。

    2.具有3年以上组织人事工作经历。

    3.现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三)法律服务岗(1名)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汉族,男性。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者优先考虑;具有信访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四)综合服务岗(1名)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汉族,性别不限。

    2.具有机要、保密工作经历优先考虑;具有汉维双语(口语和书面)能力优先考虑。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自治区信访局人事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化路38号)

    联系人:柴占亮、徐军

    联系电话:0991-2380109、0991-2380171(传真)

    邮箱:246919371@qq.com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可传真)的方式进行。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可传真,含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参加报名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个人自荐材料(800字以内,含本人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3)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可拍照与自荐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以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信访局人事处组织,从报名参加选调人员中,根据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中岗位要求,通过初步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特长与岗位的匹配性,从报名人员中筛选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自治区信访局人事处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以及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二)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考生需认真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被选调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被选调单位。

    (四)被选调单位无住房。家属工作调动需要自行解决。

    (五)本公告由自治区信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自治区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自治区信访局人事处

    2019年10月29日